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07年度企业年度检验的公告

 

      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、《企业年度检验办法》等规定,凡2007年12月31日以前在省内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、《营业执照》的有限责任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、非公司企业法人、合伙企业、个人独资企业及分支机构、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(地区)企业,以及其他经营单位,均须在2008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,到登记发照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2007年度企业年检。对于逾期未报送年检材料的,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局将依法予以处罚。年检资料凭营业执照副本可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,也可从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下载,网址:http//www.egs.gov.cn。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、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(地区)企业,一律实行网上年检,其他内资企业也可自愿选择实行网上年检,网址均为登记发照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。

 


2008年2月25日 

我公司可代理企业年检各部门的全部手续。

 

湖北省对外服务有限公司企业服务部
地? 址:武汉市新华路186号福星商会大厦1701
电? 话:(027)85773941转8017?
传? 真:(027)85720794
联系人:宋 军

 

 
关于我们 / 联系我们 / 广告及合作 / 友情链接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版权所有:1998-2007 湖北省对外服务有限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