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


各外企:

    根据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武公管〔2004〕2号文件规定,自2004年10月起,住房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由过去的公司和个人分别缴月工资总额的5%调至8%,并鼓励有经济条件的单位将缴存比例提高到两个10%以上,最高不超过15%。我公司将为各外企员工自2004年10月起调整公积金缴存比例,烦请贵代表处(公司)于2004年11月20日前将员工公积金缴存比例通知我司,以便我司及时办理。

    特此通知,多谢合作!

湖北省对外服务有限公司
2004年11月2日 

附: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
   (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武公管(2004)2号)